武汉晴川学院仪器设备及家具维修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作者: 时间:2016-11-08 点击数:

仪器设备及家具维修管理是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仪器设备及家具正常使用、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因素。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仪器设备及家具维修管理工作,提高仪器设备及家具的完好率、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节省学院经费开支,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武汉晴川学院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武汉晴川学院仪器设备及家具维修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一、维修工作原则

(一)仪器设备及家具的保养及维修工作坚持归口管理、节约经费的原则。

(二)凡仪器设备及家具的保管使用人均负有维护、检修、校验工作的职责,保证仪器设备及家具处于完好状态。平时须认真钻研维修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争取做到小修不出部门,中修不出学院。

(三)仪器设备及家具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须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故障(损坏)扩大,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实地查明原因,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维修。

(四)因违反操作规程,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仪器设备及家具故障、损坏的,参照《武汉晴川学院资产损坏、丢失、被盗赔偿处理管理规定》执行。

(五)仪器设备及家具维修更换下来的零部件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回收,变卖后的残值统一交学院财务处。

二、维修归口管理部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管理全院维修工作,具体维修归口管理部门划分如下:

(一)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行政办公设备、行政办公家具、文体设备等的保养及维修工作。

(二)后勤处负责宿舍和教室家具、学院车辆、生活服务类设备、工具的保养及维修工作。

(三)计算机中心负责教室、机房教学仪器设备及网络设施的保养及维修工作。

(四)实验室负责各自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的保养及维修工作。

三、报修程序

(一)保修期内的仪器设备及家具维修工作程序

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的仪器设备、家具需要维修的,不得擅自拆封修理,使用部门应填写《武汉晴川学院仪器设备及家具维修单》,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报维修管理归口部门。该部门直接或通过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与厂方联系,由厂方保修,以便能及时办理退、赔、换、补或保修手续。

(二) 已过保修期的仪器设备及家具维修程序

 1、申报

使用部门向归口维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武汉晴川学院仪器设备及家具维修单》,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送归口维修管理部门。

 2、维修                                             

    (1)一般仪器设备及家具维修由维修管理归口部门派维修技术人员到现场对有故障仪器设备及家具检修或确定检修项目,预估维修经费,报校长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

    (2)单价1万元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三方与维修单位现场分析确定具体维修方案,估算维修经费,报校长审批后,签订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3)维修需用零部件,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购买。

 3、验收

(1)一般仪器设备及家具维修完毕后由使用部门负责验收合格签字。

(2)1万元以上贵重仪器设备,维修完毕后,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归口维修管理部门共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

(三)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及家具处置方法

确因损坏严重而不能修复或维修费用过高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及家具,根据《武汉晴川学院资产管理办法》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申请报废,经批准后作报废处理。

四、日常督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各院、部门的资产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检查情况在院内进行通报。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六、本办法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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